水泵隔振技術規程(二)
4.3安裝要求
4.3.1 隔振元件應按水泵機組的中軸線作對稱布置。橡膠隔振墊 的平面布置可按順時針方向或逆時針方向布置。
4.3.2 當機組隔振元件采用六個支承點時,其中四個布置在惰性 塊或型鋼機座四角,另兩個應設置在長邊線上,并調節其位置,使 隔振元件的壓縮變形量盡可能保持一致。
4.3.3 臥式水泵機組隔振安裝橡膠隔振墊或阻尼彈簧隔振器時, 一般情況下,橡膠隔振墊和阻尼彈簧隔振器與地面,及與惰性塊或 型鋼機座之間毋需粘接或固定。
4.3.4 立式水泵機組隔振安裝使用橡膠隔振器時,在水泵機組底 座下,宜設置型鋼機座并采用錨固式安裝;型鋼機座與橡膠隔振器 之間應用螺栓(加設彈簧墊圈)固定。在地面或樓面中設置地腳螺 栓,橡膠隔振器通過地腳螺栓后固定在地面或樓面上。
4.3.5 橡膠隔振墊的邊線不得超過惰性塊的邊線;型鋼機座的支 承面積應不小于隔振元件頂部的支承面積。
4.3.6 橡膠隔振墊單層布置,頻率比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取多 層串聯布置,但隔振墊層數不宜多于五層。串聯設置的各層橡膠隔 振墊,其型號、塊數、面積及橡膠硬度均應完全一致。
4.3.7 橡膠隔振墊多層串聯設置時,每層隔振墊之間用厚度不 小于4mm的鍍鋅鋼板隔開,鋼板應平整,隔振墊與鋼板應用粘合 劑粘接。鍍鋅鋼板的平面尺寸應比橡膠隔振墊每個端部大10mm。 鍍鋅鋼板上、下層粘接的橡膠隔振墊應交錯設置。
4.3.8 施工安裝前,應及時檢查,安裝時應使隔振元件的靜態壓 縮變形量不得超過*大允許值。
4.3.9 水泵機組安裝時,其安裝水泵機組的支承地面要求平整, 且應具備足夠的承載能力。
4.3.10 機組隔振元件應避免與酸、堿和有機溶劑等物質相接觸。
4.4惰性塊和型鋼機座
4.4.1 在水泵機組底座下,宜設置惰性塊。當水泵機組底座的剛 度和質量滿足設計要求時,可不設惰性塊,但應設置型鋼機座。
4.4.2 水泵機組在惰性塊上的布置,應力求使水泵機組及各附件 的重心和惰性塊的平面中心在同一垂直線上。
4.4.3 惰性塊的尺寸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4.4.3.1 長度應不小于水泵機組共用底座的長度;
4.4.3.2 寬度應不小于水泵機組共用底座的寬度,且共用底座 的地腳螺栓中心至惰性塊邊線不宜小于150mm;
4.4.3.3 高度為長度的1/10—1/8,且不小于150mm;
4.4.3.4 惰性塊的質量應不小于水泵機組的總質量;一般宜為 水泵機組總質量的1.0~1.5倍;
4.4.3.5 惰性塊尺寸以10mm整倍數計。
4.4.4 惰性塊與水泵機組底座的固定宜采用錨固式安裝方式;在 惰性塊上表面預埋鋼板、上焊螺栓,用于固定水泵機組底座。
4.4.5 惰性塊應配鋼筋,其混凝土標號應不小于C18號。
4.4.6 惰性塊和型鋼機座安裝時與墻面凈距應不小于0.7m。
4.5驗收
4.5.1 惰性塊尺寸應符合規定要求,強度應能負荷水泵機組總重 量,惰性塊或型鋼機座與水泵機組底座的固定應牢固,與墻面凈攫 應不小于0.7m。
4.5.2 水泵機組隔振元件的類型、型號、規格、數量和隔振效率均 應符合設計要求。
4.5.3 水泵機組隔振元件的總靜態壓縮量應在產品允許范圍內。
4.5.4 水泵機組隔振元件的布置,與地面的連接安裝方式,安裝 的環境條件等均應符合本規范4.3安裝要求的規定。
5管道隔振
5.1一般規定
5.1.1 當水泵機組采取隔振措施時,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均應 采用管道隔振元件。
5.1.2 管道隔振元件應具有隔振和位移補償雙重功能。
5.1.3 采用管道隔振元件時,應根據隔振要求,位移補償要求,環 境條件等因素選用,一般宜采用以橡膠為原料的可曲撓管道配件。
5.1.4 管道穿墻和穿樓板處,均應有防固體傳聲措施。
5.2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
5.2.1 當采用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時,應根據安裝位置,泵房面 積大小、隔振和位移補償要求、管道配件數量、管徑大小等因素,選 用法蘭或螺紋連接的可曲撓橡膠接頭、可曲撓橡膠彎頭或其它可 曲撓像膠管道配件。
5.2.2 可曲撓橡膠接頭等管道隔振元件的數量應由隔振和位移 補償兩方面的要求確定。
5.2.3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的位移補償應包括軸向位移和橫向 位移。
5.2.4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的橡膠材料應根據流體介質成份、溫 度等環境條件確定。 用于生活飲水管道的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其水質仍應符合 飲用水水質標準。
5.2.5 用于水泵出水管的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應按工作壓力 選用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 用于水泵吸水管時應按真空度選用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
5.3安裝要求
5.3.1 管道安裝應在水泵機組隔振元件安裝24h后進行。
5.3.2 安裝在水泵進出水管上的可曲撓橡膠接頭,必須在閥門和 止回閥近水泵的一側。
5.3.3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宜安裝在水平管上。
5.3.4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應在不受力的自然狀態下進行安裝, 嚴禁處于極限偏差狀態。 與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連接的管道均應固定在支架、吊架、托 架或錨架上。
5.3.5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可明裝,也可暗裝。用于埋地管道時, 應設在管溝或檢查井內。
5.3.6 單球體、雙球體可曲撓橡膠接頭均可安裝在水泵吸水管 上。
5.3.7 法蘭連接的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的特制法蘭與普通法蘭 連接時,螺栓的螺桿應朝向普通法蘭一側。 每一端面的螺栓應對稱逐步均勻加壓擰緊,所有螺栓的松緊 程度應保持一致。
5.3.8 法蘭連接的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串聯安裝時,在兩個可曲 撓橡膠管道配件的松套法蘭中間應加設一個用于連接的平焊鋼法 蘭。
5.3.9 當對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的壓縮或伸長的位移量有控制 時,應在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的兩個法蘭間設限位控制桿。
5.3.10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應保持清潔和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和雨雪浸淋。
5.3.11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應避免與酸堿、油類和有機溶劑 相接觸。
5.3.12 普通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與明火和高溫熱源的距離宜在 1m以外。
5.3.13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外嚴禁刷油漆。
5.3.14 當管道需?N率保N倫齜ㄓΣ揮跋煒汕酉鸞汗艿? 配件的位移補償和隔振要求。
5.4驗收
5.4.1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的類型、型號、規格和數量均應符合 設計要求。
5.4.2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的軸向和橫向位移補償量應大于管 道的伸縮量或沉降量。
5.4.3 可曲撓橡膠管道配件的安裝位置,法蘭連接的安裝方法, 串聯安裝時連接形式,以及安裝的環境條件等均應符合本規范5.3安裝要求的規定。
6支架隔振
6.0.1 當水泵機組的基礎和管道采取隔振措施時,管道支架應采 用彈性支架。
6.0.2 彈性支架應具有固定架設管道與隔振雙重功能。
6.0.3 支架隔振元件應根據管道的直徑、重量、數量、隔振要求和 與樓板或地面的距離,可選用彈性支架、彈性托架、彈性吊架。
6.0.4 框架式彈性支架的型號應根據隔振要求、水泵機組轉速和 水泵機組安裝位置確定。
6.0.5 彈性支架數量應根據管道重量確定,支架懸掛物體的總重 量應不大于支架容許額定荷載量。
6.0.6 彈性吊架應均勻布置,間距可按表6.0.6的規定。
彈性吊架安裝間距表 表6.0.6
序號
公稱直徑DN(mm)
安裝間距(m)
1
25
2~3
2
50
2.5~3.5
3
80
3~4
4
100
5~6
5
125
7~8
6
150
8~10
附錄本規程用詞說明
一、執行本規程條文時,對于要求嚴格程度的用詞說明如下,以便在執行中區別對待: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作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作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作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或“可”。
反面詞采用“不宜”。
二、博洋水泵條文中指明必須按其他有關標準和規范執行的寫法為: “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非必須按所指定的 標準和規范執行的寫法為:“可參照……”。
上海華通集團博洋水泵廠 技術中心!